第一部完(10/15)
的课,训导主任跑来通知我说:“你今天不要上课了,把你两个弟弟带回家去吧,他们一个尿了裤子,一个打了架!”
学校离我们家,要走一大段路。平常,都是我带着两个弟弟上课下课。那天,我领着两个弟弟回家,看到他们嘴上画的红圈,和小弟的湿裤子,真是觉得丢人极了。两个弟弟还气呼呼地嘟着嘴,路人都回头看着我们笑。我又羞又恼,对两个弟弟说:
“早知道,你们两个在东安城丢掉就算了,找回来干什么,这么麻烦!”
话才说完,想起两个弟弟在东安失散后的凄凉惨状,不禁大大后悔起来,心中一酸,泪水就滴滴落下。小弟见我哭了,就也哭了,用手拉着我的衣襟说:
“你不要哭,我以后再也不敢了!”
麒麟见我们两个都哭了,眼眶就也红了起来。我在那一瞬间,体会出我是这个家庭的“长姐”,两个弟弟,终生都是弟弟,不论他们怎样,我再也不要和他们分开。于是,我一手揽住一个弟弟,三人一路哭着回家。到了家里,我急忙把两个弟弟藏进浴室里,拼命帮他们两个洗掉嘴上的红圈,就怕父母看到了,会和我一样伤心。
在上海的生活就是这样的。记忆中,属于欢乐的事情实在不多。贫穷会把欢乐从身边偷走。冬天的上海,冷得出奇,我和弟弟们缺乏冬衣,冷得牙齿和牙齿打战。每天三个人手牵手地去上学,经过卖糖炒栗子的摊子,真想买一包糖炒栗子来暖暖手、甜甜嘴,但是,身上没有钱,就是吃不到。学校的同学流行跳橡皮筋,人人手中一大串,只有我没有。那时,心里最大的愿望,就是有一串橡皮筋,直到离开上海,愿望都没有实现。
说实话,从小,我就在困苦中长大。但是,只有在上海的这段时间,对困苦的感觉特别敏锐。
在上海住了一段日子,因为父亲的收人实在不够维持(大舅一直想接济我们,父亲骄傲地拒绝了。只有大舅母,变着花样,吃的穿的,经常往我们家送),母亲见这样不是办法,就也去中学里教起书来。这样一来,我就忙了,每天下了课,就飞奔回家照顾小妹妹。我家那张大书桌,已不够我们睡,我们就打起地铺来。从那时候开始,我就成了妹妹的小保姆。
生活里的喜悦实在不多。但是,也就在那年,我发现了写作的快乐。我写了我生平的第一篇小说《可怜的小青》。父亲读了,似乎颇受感动,他帮我寄给了《大公报》的儿童版。当这篇稿子注销来之后,我整天捧着那张报纸,兴奋得茶不思、饭不想。把自己这篇短文,读了起码一百遍。可怜的小青,到底写些什么?如今已不复记忆。但,顾名思义,那“可怜的小青”,必然有自我的写照吧!
自从在报上发表了作品之后,我开始迷上写作了。每天下课回家,就涂涂写写。那时,我的小四姨参加了话剧社,演出曹禺的《北京人》。当年,小四姨是个胖妞,很有喜感。虽然不是主角,却是重要的次角。我因此可以拿到招待券,去戏院看小四姨演话剧,是记忆中最快乐的事。看完话剧回家,我居然写起剧本来了。不会分场,我全写“独幕剧”。人物一多就搞不清,我全写“双人剧”。好长一段时间,我乐此不疲,父母看了我的“编剧”,只是笑。因为我的取材,全是父亲与母亲间的“对白”,所谈的问题,全是逃难时的点点滴滴。
我这些“剧本”真可怜,从没有发表过、出版过,当然也没有人演出过。最后,都进了垃圾筒。
我在上海念了一年书,渐渐有了朋友,学会了说上海话,也熟悉了上海的大街小巷。我会一个人逛书店,逛得忘了回家吃晚饭。也会抱着妹妹,去外白渡桥上看船,看落日。每到星期天,就和弟弟们去外滩公园奔跑——以发泄我们在一间房间内无
